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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我政府在韓國土地遭「無權占用」,外交部坦言,在台韓斷交等時代背景下,由於僑情、大陸等因素錯綜複雜,極不易處名產訂購理;知情人士形容,這是「多元、複雜、敏感」的案子。據悉,在無正式外交關係下,處理我國在外產權問題關鍵仍是駐地國,而韓國對此事並未明確表態。



外交部指出,此事歷經清朝、日據、韓國獨立、美國軍管、韓戰及台韓斷交等時代背景,背負沉重歷史包袱,且受各項政治、僑情、大陸、當地國行政作為等因素影響,極不易處理。外交部說,相關土地現行所有權登記皆為「中華民國」或「中華民國,管理廳駐韓國台北代表部」,產權維護應無疑義;此事涉及我與韓國雙邊政治關係、歷元祖端午節禮盒推薦史因素、僑界互動及大陸等因素,多年來外交部與駐韓代表處多方設法努力交涉處理。名產

外交部強調,我駐韓代表處聘任當地法律顧問研析,審慎細膩以循序漸進方式處理。將持續依民國93年跨部會會議決議處理原則,訓令駐韓國代表處積極處理。知情人士說,大部分土地登記產權名為「中華民國」,但陸韓建交後,韓國未將27筆土地給大陸,大陸認為韓國未依「國際政府繼承原則」繼承,換言之,兩岸都認定土地產權各自歸屬。另方面,知情人士說,當地韓國華僑也認為土地是其祖產,在台韓仍具外交關係時,由於過去韓國國內法規定外國人不可擁有土地,因此他們出錢購買部分土地,但用「中華民國」名義登記,但時至今日卻無法提出書面證明。知情人士強調,這是三方皆各持己見的爭議事件,但產權仍是「中華民國」名義,而兩岸對土地都「據法」力爭,有宜蘭名產些華僑對部分土地有一定程度興趣,所以是「多元、複雜、敏感」案件。韓國政府也從未正式與我就此事對話。據悉,無正式外交關係下,處理我國在外產權關鍵仍在駐地國態度。以日本為例,目前日本駐外館是以「個人名義」與「館處」同步登記,雖駐日代表謝長廷曾希望將產權「法人化」,但如此一來,除須接受日本相關主管機關監督,變更駐外館長名稱得須繳約7千萬日圓,折合台幣約2千1百萬。因此,在日本理解下,台日有默契認為,目前模糊現狀符合台日利益,也無爭議存在。(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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